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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21 丨 阅读次数:

9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华,副主任王保旺、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秘书长刘军出席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关于召开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2014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新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严格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四年多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建立预算审查、立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有关民生问题有效解决。(记者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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