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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抓教育 践行初心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9-12-18 丨 阅读次数: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作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义务教育学段跨度最长、在读规模最大,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息息相关,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义务教育这个民生课题,坚定不移、持续发力,将人大常委会“三个首次”全部聚焦义务教育发展上,一系列动作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有力地助推了基础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向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首次专题询问

剑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题

近年,新乡市及所辖县(市)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现象严重,中小学校学位不足,“大班额”现象普遍,有些县(市)城区“大班额”在90%以上。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201510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前,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掌握了全市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专题询问会采取“先审议后询问”的方式。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召开专题询问会。12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不同侧面,就“择校热”“大班额”现象、教育用地储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等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发问。提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教育、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10个部门的负责人直面问题,认真答复。通过询问,找准、找实了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症结。专题询问会议全程在新乡电视台播放,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目光。

专题询问后,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的3年攻坚计划,实施了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3年和5年行动计划。截至20198月,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90所,累计新增学位7.5万个;义务教育全面改薄累计投入资金22.83亿元,校舍类项目开工率达128.96%,竣工率达122.46%,装备类项目采购完成率达117.8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累计受益学生达40.32万人。

首部地方法规

聚焦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

用法的强制性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推动教育发展进程是新乡市人大的又一创新。尽管之前出台了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效力低、约束性不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列入首批立法调研计划,先后就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招高招工作等方面组织开展了视察、调研、听取专题汇报等一系列工作,对全市教育资源进行了摸底排查。2017年年初,《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当年立法计划。

为做好立法工作,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提前介入立法调研论证,全程参与到《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中。为了让《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认真开展了立法调研,通过走访、发函、座谈、发布公告、在市人大网站刊登消息等形式征求意见,征集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300余条。从市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29条,到第一次审议后向社会公布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51条,字斟句酌,增删数次,大到对篇章结构的调整,小到对标点符号的规范,若干条文经历了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过程。20177月,《条例》经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于91日正式实施。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彰显地方特色。与其他类似法规相比,实现了三个“第一次”:

第一次周密详尽突出规划纲领。将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修改限定为三种情形: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的、因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的、经评估确需修改的。修改时,需经论证、征求公众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编制修改方案等程序。这是新乡市首创,也是到目前为止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修改规定最严格的地方性法规。

第一次明确教育用地土地储备制度。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和现有用地的保护作了一系列规定,首次将教育用地储备制度纳入法规。

第一次将联审联批工作制度贯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始终。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编制、评估、修改,用地的预留、改变、临时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合并、分立、置换、搬迁以及年度建设计划等都必须有教育部门共同实行、提出,或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等。这些规定将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使得新乡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有法可依,在新乡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首规”执法检查

促进立法成果落地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作为新乡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凝结着全市600万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期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是推动教育发展持续发力的又一重大举措。2019年,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把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和开展专题询问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创新了调研方式。通过从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收集掌握问题线索;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有关工作流程及重点;发放调查问卷、网上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和开展实地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和有关线索。正式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条例》贯彻实施培训会,邀请教育部专家和市人大法律专家分别就《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

目前,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工作已结束,专题汇报、实地检查、委托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虽然执法检查工作尚未完成,但《条例》助推新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丰硕成果已逐步显现。20198月,市政府出台了《新乡市中心城区新建扩建住宅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新建、扩建小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启动了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出台了全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修编及专项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顶层设计到解决具体问题都做好了准备。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督导项目。每个季度对教育建设项目进度进行排名并公布,对因为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工程进度缓慢甚至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教育项目工程形象的都及时问责。对于符合《条例》要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重点项目库进行管理。在这些项目办理前期手续时,开启绿色通道,确保教育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久久为功,必有收获。如今,新乡市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城乡、校际差异逐步缩小,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创新,14个县(市)、区高分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为下一步向优质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邵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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