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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6-04-13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忠东同志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军同志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绍君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郝建平同志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树敏同志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绍君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田忠东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乃祺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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