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事任免

2016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6-05-20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小平同志辞去新乡市

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王小平同志辞去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