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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0-14 丨 阅读次数:

10月1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副主任吴金印、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秘书长王宗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薄学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改进政府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2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214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43个单位承办。截至9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答复率为 100%。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河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新乡市公安局对市十二届人大代表郝振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新乡市公安局对市十二届人大代表郝振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天兴向宪法庄严宣誓。

(贾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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