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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6-12-29 丨 阅读次数:

任命:

袁小川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玮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忠生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汪剑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凤娜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浮代飞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艳婷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斌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威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筱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博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蕾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绍君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挺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雨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汤建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建军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成新平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振岭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闫志勋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静霞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耿晓原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国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曹福海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逯朝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善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运兴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春意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国胜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范江涛同志辞去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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