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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院)发布时间:2017-05-05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东方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春平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化冰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卫红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屈路平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王 珏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 猛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明华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何乃祺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侯贵枝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文超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耿德行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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