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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院)

发布时间:2017-05-05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东方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春平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化冰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卫红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屈路平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王  珏同志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  猛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明华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何乃祺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侯贵枝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文超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耿德行同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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