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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9-04-03 丨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制定工作,提高立法质量,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张桂香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王乐新一行先后来到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凤泉湖施工工地,详细了解企业对锅炉燃烧废气、工艺废气的治理情况,了解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修改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乐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既是上级要求,也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期盼。要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出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到各县(市)、区及基层立法联络点与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调研,召开不同层次、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评估会,倾听多方意见,征求多方建议。要做好协同配合,确保立法工作有序进行。法规质量决定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力度,所有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提高协同配合的力度,共同做好立法工作。法工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结合自身职能,继续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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