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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2 丨 阅读次数:

4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庞善起、张桂香、职伟、鹿建宇、路文忠,秘书长李维山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祁文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了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王乐新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该部法规是在修订草案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调研,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通过公共媒体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后修改而成,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宗旨。《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通过,将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法工委将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该部地方性法规。王乐新强调,当前,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人大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把握问题,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大力营造学习的氛围、实干的氛围、开放的氛围、从严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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