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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通过!

发布时间:2020-06-04 丨 阅读次数:

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5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素萍、李文慧、马懿、王保存、徐济超、张维宁和秘书长丁巍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柏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按照议程安排,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向会议作关于《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说明。按照日程安排,6月1日至2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逐项审议。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经表决全票通过。

会议认为,《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由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开创了设区的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之先河,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消防安全源头治理着手,通过聚焦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共用消防设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热点问题,在大胆借鉴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乡市消防工作的实际找准突破点、发力点,进一步总结和固化新乡市消防工作的经验做法,着力打通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对维护新乡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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