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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30 丨 阅读次数:

6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职伟、鹿建宇、路文忠、郭力铭,秘书长李维山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窦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补选委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新乡市公安局对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某某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开展了“学新中国历史,写新时代篇章”专题讲座。

王乐新指出,本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立法保护,是保护传承利用厚重文化遗产的现实需要,是解决目前我市文物保护问题的重要抓手,法工委要会同教工委及相关单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调研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时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检察院要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司法宣传,做大做强新乡“品牌”,持续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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