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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2-12-12 丨 阅读次数:

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排部署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士富出席新闻发布会。

刘勇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县两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为依法保护管理河道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保障《条例》贯彻执行到位,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预期的立法效果。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真正使《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了解,《条例》作为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0部实体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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