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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20 丨 阅读次数:

11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瑞霞、郑援越、刘勇、翟洪凯、牛晓辉,秘书长范士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窦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和辞呈事项。

王乐新指出,卫河保护立法,是我省首个地方协同立法实践,是一次跨行政区域(流域)协同立法的探索和创新,在全省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草案)》坚持政治引领、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注重五市协同,既解决共性问题,又兼顾个性需求,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针对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思考,在原则和细节上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更好守护卫河永久安澜、促进卫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希望新任命的同志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牢记誓言、履行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聚焦市委“两大跨越”奋斗目标,以尽责诠释忠诚,以实干践行使命,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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