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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29 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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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至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胜军、郑援越、翟洪凯、牛晓辉、王保明,秘书长范士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红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新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开展了“建设融通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题讲座。

会议指出,开展中期评估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对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意义重大。“十四五”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主要指标整体进展顺利,为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加快补齐工作短板,以本次评估为契机抓好“十四五”后半程工作。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力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次常委会会议新任命的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聚焦市委“两大跨越”奋斗目标,以尽责诠释忠诚,以实干践行使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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