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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20 丨 阅读次数: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任命王登喜为新乡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范学贵、吴金印、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崔卫新,秘书长王宗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书记王登喜,副市长职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谢振斌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小平同志辞去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王登喜为新乡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王登喜同志做了任前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他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恪尽职守、务实重干,为新乡的改革发展、为新乡人民的福祉尽职尽责,竭尽全力,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工作中做到绝对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精诚团结,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团结,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团结;做到执政为民,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干为民,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敢于打硬仗,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改革创新的方法、务实重干的作风、坚韧不拔的意志一抓到底,善做善成,持续好新乡历届市领导班子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一张蓝图绘到底,致力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绿色新乡;做到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敬畏权力、管好权力,谦卑从政、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守牢底线、不踩红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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