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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新秀” 开封、鹤壁、商丘3市首次行使立法权

发布时间:2016-07-29 丨 阅读次数:

27日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有三项议程备受关注。开封市、鹤壁市、商丘市3个新获立法权的“新手”,分别各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一部法律。这也意味着,三市首次行使立法权,终于迈出了立法实质性的一步。

●开封:首部法规,五易其稿终成篇

本次,开封市提请审查批准的《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是有备而来。获得立法权后,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计划,在2015年底就成立法规起草小组,编制法规初稿,历经开封市政府法制办、开封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的5次修改完善,才最终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鹤壁:“瞄准”生态环保,将经验立法延续

作为新型资源化城市,鹤壁将首部法规“瞄准”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重点突出了资源再利用、节能减排、海绵城市等方面内容。作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方面的“排头兵”,鹤壁有很多经验和做法被推向全国,此次立法也是用法律的形式将成功经验和做法延续并固定下来。

●商丘:突出地方特色,立法保护“古城”

 历史建筑损坏严重,缺少维修基金;古城内居民随意建房,屡禁不止;古城保护和居民搬迁矛盾突出……近年,商丘古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出现了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商丘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法规就“锁定”古城保护管理。《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了古城保护的范围,还对古城整体环境风貌、历史建筑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古城历史文化和地方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被纳入保护范围。

(转自河南人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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