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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发布时间:2016-08-24 丨 阅读次数:
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张桂香、常冀剀、崔卫新,秘书长王宗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在常委会分组讨论中发言 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分组讨论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7个专项工作报告,即:《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新乡市卫计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新乡市城管局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即席询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孟西平、市人大常委会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联络处主任孙继宏进行了庄严宣誓。 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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