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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7-08-17 丨 阅读次数:

  8月1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刘建华、王保旺、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崔卫新及秘书长刘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市委书记张国伟在市委常委会上关于做好市级领导以案促改工作的讲话要点,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推进剖析整改工作实施意见;听取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进展情况的说明;会议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草案),《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和《新乡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刘建华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希望大家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参与活动。要把握好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四明确一承诺”,一要明确剖析整改的四个方面,二要明确做好的四项工作,三要明确全程参与分管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四要明确谋划制度建设,五要作出一项承诺。市级领导干部的剖析整改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市委的要求,做好人大机关的以案促改工作。

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工作,刘建华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9月份改革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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