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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01 丨 阅读次数:

6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刚、庞善起、职伟、鹿建宇、路文忠、郭力铭,秘书长李维山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李瑞霞、祁文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推动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新乡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新乡市智慧景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新乡市文明养犬条例》的立法调研报告。本次会议还开展了“关于设区市立法工作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

王乐新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转型发展的主体作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三个导向”,进一步健全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王乐新要求,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机制,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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