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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督办会发布时间:2021-01-22 丨 阅读次数:
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活动的延伸,也是提高审议实效的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切实推动有关问题解决,1月15日,市人常委会教工委组织召开《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督办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王占波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鹿建宇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了《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市教育局局长李修国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总体进展情况,市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公安、发改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别汇报了部门办理进展情况。市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非常重视,11月13日市人大审议意见交办会后,王登喜市长、王占波副市长分别就落实审议意见作出了批示。市政府将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确定了整改期限。截至目前,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 一是加大了对《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拟将《条例》在有关载体或平台上全文公布、全面解读,邀请专家就《条例》主要内容、特色、作用和意义等进行授课,提升《条例》的群众知晓率及相关职能部门理解运用能力;二是县(市)政府加紧编制教育专规,目前长垣市、卫辉市等6县(市)已完成了教育专规初稿,正在进行专家评审,原阳县、新乡县相关工作业已启动;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校规划布局空间管控,避让拆迁量过大、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针对红旗区东部碧桂园、常青藤区域学位供给不足问题,将常青藤南侧约62.3亩用地作为教育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地块不得作为他用,并结合教育专规修编情况调整地块控规;四是落实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有关规定。政府在规划新建住宅区时,对于五千居民以上住宅区,在出具规划设条件中明确了配建小学有关要求。 此外,对商品房建立“联合验收”制度,市、区财政分配体制改革以及建立开发企业捐资建校试点等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中,为下一步更好地落实“四同时”规定、解决区级政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方面事权不匹配问题、拓宽学校建设资金渠道打下基础。 王占波副市长表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是市政府应尽职责,一要提高站位抓整改落实。市政府要站位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法行政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二要聚焦问题抓整改落实。要针对不同问题,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在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解决不了的制定时间进度表,限期解决。三要建章立制抓整改落实。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认定、联合审批等相关制度。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规划用地、颁发证书等要体现教育优先。各部门对《条例》的执行情况将通报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市委组织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鹿建宇副主任总结指出: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一要严格依法办理。本次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第一法”执行情况的首次检验,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全面、公正严谨。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定效力。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有关规定,对照《条例》具体内容,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二要突出问题导向。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具体问题要因事施策,一事一策,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短期内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三要注重统筹协调。市政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制度和规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疑难杂症。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四是市人大教工委要跟踪督办,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为新乡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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