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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2-23 丨 阅读次数:

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伟、鹿建宇、路文忠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东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较好落实,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环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环保设施、环保项目建设,提升环境治理的精准性、科学性,找准结合点,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督察问题整改,突出抓好污染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环保责任落实,努力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合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了关于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市场主体需求,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办理流程,开展评估试点,推动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办理建筑许可的优良环境。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推进规范高效、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改善办理建筑许可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王乐新指出,希望新任命的各位同志,时刻牢记宪法宣誓誓言,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新岗位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总量“进五争四”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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