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崔卫新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6年2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和王小平市长关于《纲要(草案)》的说明。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对《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听取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专门组织计划咨询组,向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广泛接受代表的咨询。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客观地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深入分析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复杂局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大力实施郑新融合、“三高五板块”产业招商、“两大一高”战略振兴工程等战略谋划,努力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较好完成。总体上看,我市经济社会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进入了平稳发展的新阶段。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准确判断和把握了“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特征,提出的战略意图、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指标体系设置、加快产业升级转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强化实施保障等方面,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了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符合建设创新新乡、富裕新乡、文明新乡、绿色新乡的总体战略,阐述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纲要(草案)》成为我市未来五年全市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符合新乡实际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大会批准《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在充分肯定《纲要(草案)》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强化项目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紧盯国家和省的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立足我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发展方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真正使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要突出产业支撑,壮大经济总量。以新乡制造为引领,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工业优质化、先进制造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精心培育和打造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现代家居、生物与新医药、电池电动车、电子信息等千亿、百亿产业集群,壮大全市经济实力。三是要把握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总体布局,着力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省深入实施的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积极融入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扩大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推进合作共赢发展。同时,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四是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实施项目扶贫与精准扶贫;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完善社保医保,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到保基本、保重点、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扎实推进我市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各级政府在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绿色”四个新乡标准,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发展成效与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视存在的差距与问题,分析找准主客观原因,准确把握未来新乡发展的优势、潜力与空间、路径,为全面推进富民强市建设,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