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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6月29日在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荷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请予审议。

司法公开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2014年以来,新乡中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公信,切实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有更多获得感。

一、坚持全面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司法公开权益

新乡中院党组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的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逐步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有力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全面公开各类立案信息,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发放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广泛告知群众审判、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等信息;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便民导诉台,配备导诉员,为群众提供立案指导、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收转材料等“一站式”服务。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社会调解力量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调对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度,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力保障群众诉权。市委常委会、市人大主任会议先后听取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市委舒庆书记做出批示予以肯定。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两级法院共立案80064件,当场立案率达98.6%,立案难已经成为历史。《人民日报》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打通维权第一关”为题,报道了我院的先进经验做法。

二是扎实推进审判公开。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最大限度地允许和保障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旁听;同时,积极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扩大受众范围,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全面了解案件审理过程。特别是对公众高度关注、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等类型案件,采取“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笔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全程直播庭审过程,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随时“旁听”案件审理,让法官的一言一行时刻置于公众视野之下,实时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审判公平公正。2014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各类案件4610件,直播案件数量居全省前列。

三是扎实推进执行公开。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采取执行过程网上网下留痕、重要执行节点信息全部上网公布、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参与执行等措施,使执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阳光、动态的运行机制,规范执行权的运行;通过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并充分利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红黑榜”曝光措施,加强与公安、金融、工商、税务、国土、房产、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限制失信人工商登记、招投标、贷款、高消费、出境等行为,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今年3月15日—20日,新乡中院在平原博物院举办了“弘扬诚信 惩戒失信”诚信建设成果展。在全市引起了极大反响,构建起成果共享、群众共识、社会共鸣、共创诚信新乡、文明新乡的共同愿景,助力了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舒庆书记在参观时指出“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在推进诚信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全市法院系统继续发挥优势、创新举措,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进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5月22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对新乡法院以倡导诚信建设助推执行机制创新,着力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这一做法。

四是扎实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倒逼司法文书质量,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上网公开为原则,不上网公开为例外”,做到应上尽上,并逐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通报考核机制、舆情收集机制、质量评查机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机制,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促使法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说理更加透彻,总体质量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1849份,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新乡中院名列全国裁判文书上网百强法院。

二、坚持深度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整合司法资源,创新公开载体,切实把司法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努力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

一是加大网络司法公开力度。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要求,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公开服务。通过建立法院门户网站,整合官网、微博、微信、微视、手机报等载体,着力形成“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公开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的覆盖全市两级法院的“网上公开服务平台”,重点对法院概况、工作流程、部门职能等基本信息和重要活动、工作报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公开,拓展司法公开新途径,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司法公开平台。截止目前,新乡中院发布各类信息25000多条,微博微信粉丝达37万余人,影响力位列全国法院系统前10名。

二是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针对传统司法拍卖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等问题,从2014年起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零佣金、全透明、广覆盖”的优势,对涉诉财产进行网上“阳光拍卖”,切断了“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利益链条,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上传涉及房产、车辆等各种拍品646次,总价值13.9亿元,成交价值2.72亿元,节约佣金1400万余元。今年5月20日,新乡中院及时把握“5.20”电商购物时间节点,及时上传拍品、精准发力,当天成交7件拍品,总价值达4436万元,单品成交价格位居全省法院第一。5月25日,新乡中院与邮储银行新乡分行签署《司法拍卖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补齐了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的短板,降低了群众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门槛,满足了竞买人的融资需求,提高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各自权益最大化,破解了执行难题,提升了执行质效,开创了全市法院“互联网+执行”工作新局面。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两次做出批示,高度肯定这一做法。

三是公开减刑假释工作。市中院专门成立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庭,积极推行减刑、假释公开改革,变行政审批式审理为公开开庭审理。对职务犯罪、涉黑、金融罪犯减刑,重大立功减刑案件,假释、监外执行的案件,采取“裁前狱内狱外‘双公示’、裁判结果狱内狱外‘双公开’和人民陪审员庭上参与、庭下观审‘双参与’”的“三双”工作模式,全部实行公开开庭审理,确保了减刑假释案件质效。2014年以来,共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7104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1738件,不予减刑、假释128件,推动了减刑由形式公开走向实质公开。

三、坚持主动公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以公开树公信,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信息,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信赖司法,赢得社会对司法的理解和认同。

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整体工作、专项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近年来,先后向市委汇报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全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向市人大汇报了规范司法行为、立案登记制、行政审判等工作情况,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和支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全市法院实行代表委员“联络直通车”制度,制作专用联络信封,开通专用电话和邮箱,开辟官网、微信联络窗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评查等活动560人次,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关注案件120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2014年以来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62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二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将司法服务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在红旗区诚城社区设立全省第一家社区法庭,通过设置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窗口等措施,使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司法服务。推广新乡县法院依托“民情联系表”,实现“畅通民意渠道、加强矛盾化解、注重普法教育”的“一表三机制”工作方法,推动“网格化”管理,促进平安建设。大胆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调动家事审判法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各界志愿者的积极性,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在全省法院走出了一条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路子、新模式。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多元化解纠纷创新项目,最高法院授予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今年4月28日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新乡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经验,6月23日,中央政法委综治办二室陈显辉主任又亲临红旗区法院诚城社区法庭、牧野区法院调研,予以肯定。

三是主动加强对外宣传。针对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迫切需要,全市法院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诚信精神、树立规则意识的目标,主动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力度,逐渐从原来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司法公开,转移到以互联网和新媒体为主要渠道的司法公开,从原来以文字和图片信息为主的公开,转移到当前文字、图片与视频信息并重的司法公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司法责任制。并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送法六进”等主题活动,采取以案释法、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措施,加强对基层农民群众的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扩大司法公开在农村的覆盖面。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在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上发表法治宣传文章11289篇,发送法院手机报112期,通过青少年维权QQ微信群在线法律咨询1200余次,开展各种送法活动300余次,发放普法“口袋书”1万余册,不断强化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拓宽法律宣传的广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阳光司法,一举扭转在全省法院排名落后的被动局面,两级法院的司法作风、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司法改革、审判质效均跃上新台阶。党风廉政建设、家事审判、为农民工讨薪、涉军维权等工作成为全省法院先进典型。新乡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法院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等荣誉称号。根据省法院今年1-5月份审判质效通报,市中院收结案比位居全省第4名,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新乡有4个基层法院进入前20名,无一基层法院在后20名,法院整体工作已步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司法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司法公开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举措不多、创新不足;有的法官受西方司法神秘主义的影响,满足于审结了事,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担心

司法公开过多会给自己的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对司法公开有麻烦情绪。

二是依法公开的领域还不够宽、不够深。案件内部运作信息公开不全面,特别是对案件的内部研究、决策流程等内容公开不够;对因法定原因导致审限延长,以及再审立案审查、司法鉴定等信息,向当事人公开不够主动、不够详细;案件当庭宣判率不高;有的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特别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公开程度不够;因多种因素,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存在公开力度不够的现象;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个别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更新速度较慢。

三是司法公开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公开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虽然开通了网上立案系统,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等因素,使用率并不高;有的庭审视频直播允许群众凭身份证进入法院自由旁听案件庭审,但群众主动收看、参与旁听的并不多。

四是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但部分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滞后,专业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公开的有效推进;有的法官不习惯、不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网上办公办案方式,个别法官还没有熟练掌握基本的微机操作,在适应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等方面能力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新举措,积极寻找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司法公开新工具,使司法公开成为全市法院、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全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机制。

一要推进精准公开。首先,要让最想得到公开、最需要得到公开的群众享受公开。将能够公开的案件内部运作环节全部公开,通过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彻底消除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死角”和“盲区”,避免社会公众产生合理怀疑。其次,对不同层次的受众要分别采取对应的公开方式。针对农村、山区等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群众囿于网络等限制,多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巡回审判、到家门口普法、“零距离”化解矛盾等方式进行司法公开;针对城市居民要利用好网络、自媒体、信息化平台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扩大司法公开范围。第三,加大司法公开深度,以涉外、知识产权等案件为试点,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合议庭、审委会中的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等实质性内容,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增进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同度。

二要拓宽公开渠道。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提升网上诉讼服务水平,方便群众旁听和监督案件审理,增进群众对司法的了解和信赖。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人大代表活动日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对重要司法信息和重大案件审理特别是职务犯罪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宣传力度,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要落实司法公开责任。结合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合理界定审判执行工作各个节点的司法公开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把司法公开工作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增强法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推进司法公开的能力。逐步完善司法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的举报投诉处理力度,对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

四要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推进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全力打造“智慧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和数字化档案系统,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执行和远程视频接访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诉讼群众提供更加高效、透明、便捷的司法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创新司法公开举措,拓展司法公开领域,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树权威,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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