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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6-09-20 丨 阅读次数:

9月19日,《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锡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工委、城工委主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出席会议。会议对下一步立法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人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作用,严格按照立法计划,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保障立法质量。

制定《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解决我市教育资源不足和布局失衡的问题,大力促进我市教育的均衡发展。近年来我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学校数量不足问题突出。2013年,我市制定的《新乡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不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目前,启动《条例》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一方面,我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5年11月获得立法权,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管理属于立法权限之内的事项;另一方面,我市已在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亟需通过立法巩固多年的经验成果。《条例》从即日起开始制定,拟于2017年年初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市人大 / 侯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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