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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莅新反馈《新乡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4 丨 阅读次数:

4月20日-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一行4人莅新,对《新乡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进行专题反馈。4月21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二楼主任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焦锡武、法工委主任时张斌、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时张斌介绍了《条例》制定修改的相关情况;王新民通报了此次专题反馈的目的和意义,对《条例》给予了较高评价,王新民指出,《条例》选题精准,结构完整,突出为民立法的理念,符合科学立法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逐条宣读了《条例》文本,并反馈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条例》文本和省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就《条例》部分条款的逻辑顺序、内容、合理性、立法技术规范达成了共识。

焦锡武指出,《条例》是我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的意见和修改情况,对一些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挥工匠精神,力争将《条例》打造成一部精品,保证按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感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希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的修改完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王新彩 陈超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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