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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3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令人瞩目

2016年,在新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聚焦发力,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常委会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常委会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动聚焦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组织现场询问和专题询问15次,开展视察调研26次,约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10人次。围绕社会关切开展监督,围绕经济运行和预决算执行开展监督,围绕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围绕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落实开展监督。加强信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理信访问题,全年接待群众来访450起,办理群众来信230件,督促“一府两院”加大处理信访问题力度,促进群众合法诉求依法解决。

坚持夯实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确立了“立好规矩、建好队伍、定好项目、为民立法”的工作思路,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建立立法工作机制,编制了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了新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建立了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着力民生领域立法,将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列为首个立法项目。对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了立法调研和论证,组织召开了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启动了条例起草工作。同时,还建议市政府就公共停车场所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先行制定政府规章。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细化标准,突出重点,对“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119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

坚持制度创新强化代表履职保障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提供优质服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选民等活动,依托全国人大培训中心,组织“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代表建议督办更加有力,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人大与新闻媒体联动监督等方式进行督办,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制定了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完善了代表履职电子档案。

5月12日,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冀剀向大会报告2016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2017年的工作部署。

坚持改进作风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2017年再谱新篇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聚焦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能力建设,为推进“四个新乡”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党的领导 围绕中心履职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大局,及时将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完善任免程序,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完成市委确定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进一步对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进行督导落实,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加强科学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

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公开、论证、听证、评估、咨询等制度,完善立法智力支撑,吸收更多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活动,有序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确保立法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体现人民意志。举办立法工作培训班,强化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紧扣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加强监督实效 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深化“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紧扣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改革措施、法治要求,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大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落实好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强化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有重点地抽查或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更好地支持、激励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大力推进常委会和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松懈不懈怠,积极探索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机关建设方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开展“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实践活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新乡日报记者    贾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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