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要闻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29 丨 阅读次数:

9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华作工作报告。本报记者高志勇摄

工作回顾

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根本保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市委决定、政府关注、人民关心、社会关切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坚决维护”。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于市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大气污染防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抢险救灾等重点工作,全面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认真抓住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领域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先后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20余项。每年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批准决算、预算调整等决议,确保财政资金在教育、农业、水利等重大民生领域支出。围绕加快“四个新乡”建设,作出关于建设发展新乡市大东区的决定、关于推进我市水系生态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等,督促政府加快城市发展步伐,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提升立法质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扎实开展

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5年12月,我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坚持“立好规矩、建好队伍、定好项目、立法为民”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开展立法调研30余次,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2部,对4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力支持和保障了我市各项事业发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新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建立调研、论证、评估以及法规统一审议制度,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注重发挥立法专家咨询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了由32名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将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红旗区洪门镇诚城社区等6家单位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积极开展立法协商。

坚持精准立项,立法为民,在2015年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列为我市首个立法项目。2017年7月28日,《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我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有机融入,强化了城市绿地保护、绿地服务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等功能,为促进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主动聚焦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坚持做到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8个,组织现场询问和专题询问35次,开展执法检查23次,进行视察调研90余次,约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40人次,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全局性工作,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完成。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郑新融合发展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专题调研,深入分析我市产业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和短板不足,督促政府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及整改情况等报告。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咨询顾问制度,出台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暂行办法,不断完善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等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扩大社会各界和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途径。

积极支持和推动法检“两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等报告。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执行难等工作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市法院案件庭审活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要求法检“两院”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坚持初心为民,监督为民。常委会就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连续两年听取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报告,对全市耕地保护和整治、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询问,跨年度跟进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深入调研全市就业促进情况、工商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即席询问,督促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补齐民生发展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同时,常委会把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服务人民的重要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3257起,办理群众来信591件,努力推动群众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紧紧围绕深化代表工作,推动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促进了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常委会主任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系”制

度。持续推进市人大代表异地视察工作,指导33个代表小组建立活动室,组织法制、经济等八个专业代表小组和内务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等9个专门委员会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选

民等活动。制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出台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先后组织130多名人大代表采取座谈汇报、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就取缔黑加油站、出租车收费等方面的工作,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专题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采取明察暗访、调研督查、工作评议等方式,认真办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议案。对代表建议办理实行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四年多来,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852件,办理工作逐步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紧紧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思想、制度、作风和机关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制度,成立法制、经济、预算监督等九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要求和履职程序。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情况通报制度。修订完善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41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实践活动,改进学风、会风、文风,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人大干部队伍。

工作建议

今后几年,是我市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人大工作奋发有为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有新加强

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从制度上、程序上依法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紧紧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开展人大工作,在推动新乡经济发展高质量中积极作为。聚焦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五大战略”,围绕突出“六个抓手”、抓好“六大专项”、构建“六个体系”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主动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依法履职尽责有新提升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改进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展现新形象

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依法履职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和工作交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记者 陈荣霞)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