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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的专题询问及提出的审议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周边新建小区缺乏配套中小学的原因分析

教育资源配置上欠账太多,市区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作为规划部门是有责任的,市政府周边这个区域的中小学数量少,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学校的规划建设未能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专项规划指导和控规保障。市政府周边这几个楼盘的规划审批时间较早,均在2006年前后,当时这些区域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但总规层面较宏观,缺乏可操作性,教育专项规划也尚未编制。因此,在项目审批时缺乏上位规划依据,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时,未考虑中小学的配建。二是执行规范、标准与现实项目批准方面的偏差。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为一万人以上,而市政府周边的大景城、和谐城、理想城及世纪村这些项目,单个小区的人口规模均在3000-5000人,达不到规范中需要配套小学的规模;三是当时的《城市规划法》对规划调整程序规定的不清晰、不完善,规划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总之,上位规划的滞后,没有对教育设施提前谋划布局、规划落实不严格等原因,导致这些项目在规划审批初期未配套足够的中小学。

二、《新乡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中对中小学配套的考虑

2011年以来,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陆续启动了《新乡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市区控规全覆盖、《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2015年,又出台了《扩充市区基础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新乡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是由教育部门牵头,我局配合规划编制的,已经2014年第5次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规划的原则是统筹考虑、均衡布局。首先,通过制定千人指标(如到规划2020年小学按照85个/千人、中学按照42个/千人),依据我市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核算总的教育资源需求,使规划与人口规模相匹配;其次,结合市区现有人口密度和中小学分布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扩建、改建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如新区新建或旧区改建,并对建设标准实行分级控制指标。使规划与实际相结合。

教育专项规划的执行,体现在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教育设施具体项目安排实施这两个层面上。在指导控规编制方面,2014年起,市政府部署我局开展了全面覆盖中心城区的控规梳理工作,编制过程中对教育专项规划进行了深入衔接,明确了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将教育专项规划落实到控规的法定图则层面。在教育设施具体项目实施方面,2015年市政府制定了《扩充市区基础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市辖四区以及高新区13所中小学的建设计划。该计划既是市政府强力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对教育专项规划中基础教育建设项目的具体落位。

三、落实好教育规划的主要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配套中小学的规划建设,落实好教育规划首先是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科学规划、动态管理、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加快办理等措施实现。体现在以下工作中:一、认真实施《新乡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已予落实的控规法定图则;二、与教育部门严密配合,坚决执行《扩充市区基础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三、落实上位规划,严格按照教育专项和控规图则审批建设项目,同时,加快中小学校的规划审批。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及规划审批事项分级管理规定,对于符合城市规划,受理要件齐全的学校可以直接办理选址手续,不再上规委会研究,为教育事业开辟了绿色通道。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我局已审批的学校有公村小学、乔谢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育才小学丰华校区(24班);已完成选址的学校有牧野社区小学(48班)、建北二街小学(24班,待报规委会审定);已建成的有段村小学、牧野花园小学(48班)、新东区双语学校;在建的有新区育才小学(48班);已规划的有世纪村东侧小学(42班),新一街与中原路东北角24班小学、荣校路与新一街西北角平原小学(现状扩建)、宏力大道与新五街东南角宏力大道小学(24班)、中原路与新四街西南角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等。另外,2016年第一次规划委员会已经通过了南环路与和平大道西南角、新飞大道与海河路东北角两个地块的控规用地性质调整,下一步拟建设两所小学。相信随着这些学校的陆续建成,将会逐步完善东区的教育资源配置。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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