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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审计局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的专题询问及提出的审议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我局就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中,提出将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的审计力度,努力促进教育经费应拨尽拨,维护教育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2016年度项目计划中安排一批教育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一、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有关义务教育审计项目计划。今年省审计厅计划安排了全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目前我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厅制定审计方案的要求,正在组织进行实施,审计尚未结束。审计结果报告在上报省审计厅的同时,将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人大。

二、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安排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计内容。由于每年上半年各级审计机关主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指定性审计项目计划。特别是今年省审计厅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上实行“一盘棋”管理。即统一安排项目,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实施审计,统一上报结果。我们必须首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内容。同时,我们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加大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加了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审计内容。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审计结果将在向市政府上报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所作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同时我们将就市本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计情况,专题向市人大进行汇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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