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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卫水汤汤”——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侧记发布时间:2025-08-26 丨 阅读次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5年8月22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场气氛庄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份长达60页、共计2.4万字的报告,不仅详细记录了此次“法律巡视”成果,更是全面落实监督法关于“完善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规定要求的重要实践。 今年4月至8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首次跨区域联动监督、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首次开展在线问卷调查,这是继卫河保护协同立法之后的又一创新之举。一场“云上+线下”的法治守护行动,让千年卫河再次泛起新涟漪。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大监督扎根于民、问计于民 卫河是新乡市的“母亲河”,守护好这条千年河道,既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责任,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历史担当。此次执法检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执法检查启动前,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民意。执法检查组委托新乡市委党校、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成立专家组开展第三方评估,这是新乡市首次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专家组组长、新乡市委党校科技文化教研部主任蔡慧敏教授介绍:“我们设计了3套不同问卷,分别面向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共回收有效问卷1221份。通过多源数据交叉验证,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问卷结果反映出许多真实问题:23.16%的执法人员认为垃圾违规倾倒等问题“最常见”,35.81%的人大代表认为跨区域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发挥”,37.07%的群众认为“对破坏行为处罚力度还不够”……这些数据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精准靶向。 除了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组还创新采用了“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一方面,组织人大代表走进沿河8个县(市、区)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另一方面,收集梳理了近三年来涉及卫河、共渠的12345热线工单315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 获嘉县楼村一位村民在座谈会上反映:“村头的卫河堤防多年来没有得到系统整修,由于处于两个县的交界处,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被详细记录在“问题建议清单”中,并成为后续暗访的重点。 这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让执法检查不仅是“听汇报、看现场”,而是更加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真实声音,真正扎根于民、问计于民,让人大监督工作更接地气、更富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以“清单式”监督推动“靶向式”整改 聚焦跨区域协作、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治,执法检查组创新制定“市直单位责任清单”“重点条款检查清单”,将《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6章55条分解到15个市直部门,明确赴县(市、区)实地检查的24项重点条款,实现监督内容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 执法检查组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方式,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5月至7月,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沿河8个县(市、区),实地查看了36个点位,包括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防洪工程、文化遗产保护点等。 在获嘉县亢村镇,暗访组发现由于污水收集能力差,造成东孟一支排污水溢流、出现异味;在凤泉区与牧野区交界处的大块镇东走廊河,发现河道疏通工作推进不力,两地互相推诿……这些问题都被详细记录、列入清单。 执法检查组发现,尽管卫河水质总体改善,但仍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一是区域协同机制不健全。已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集中在市直单位和县(市)政府层面,市政府层面的协作协调机制推进相对滞后。部分县(市、区)反映卫河治理标准不够统一,需要上下游、左右岸配合实施的水利项目协调难度大。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年代较早,运行时间较长,设备存在老化磨损、能耗高产能低等问题,影响整体运行效能。城区部分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毛细管网雨污管网错接、混接依然存在,雨水管网中存在大量污水,雨天大量雨污混合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三是防洪减灾体系仍存在短板。上游暴雨集中区缺少控制性水库,洪水拦蓄能力不足;卫共综合治理工程各区段进展不平衡,获嘉修武界至共渠汇入口21.4公里未纳入治理,成为“卡脖子”段。 执法检查不是“挑毛病”,而是“开药方”。执法检查组探索边检查、边交办、边督促整改的模式,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督促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和促进法规实施的过程。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需要卫河上下游城市之间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需要市政府层面研究解决的问题”、“需要县(市、区)政府推动解决的问题”四个层次,分类汇总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把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第三方评估的“诊断清单”、电子问卷的“民意清单”汇成一份“卫河治理攻略”,将区域协同、污水处理提标、防洪短板等13条具体问题逐一对症,为卫河保护“把脉开方”。 创新协同机制:从“分段治理”到“全域共治”的突破 新修改的监督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开展执法检查。”这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跨区域联动监督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河南省首个跨市域协同立法成果,《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的实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协作的深度与广度。此次执法检查首次与安阳、鹤壁、焦作、濮阳四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形成“一盘棋”治理格局。 协同检查不是简单“搭班子”,而是深度融合。五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建立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跨区域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 在协同机制方面,执法检查组发现了一些亮点做法:新乡与焦作市、鹤壁市签订了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合作协议,联合印发《跨界河流河长制协作机制(试行)》;卫辉市与淇县建立沧河交界段河道非法采砂采石联动工作机制;辉县市与上游修武县、陵川县以及淇县建立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资源调配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协作。 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了诸如卫辉市沧河北支因历史遗留问题淤积严重的问题,将其列入“需上下游城市协调解决清单”,并通过市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新乡与鹤壁两地协同治理。 此次执法检查不仅是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守正创新、服务大局的生动体现,更是监督法修改后河南省地市人大常委会跨区域协同监督的首次实践。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问题导向和协同机制三大路径,既推动了卫河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为跨区域生态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卫河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人大监督也要持续发力、常抓不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区域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卫河从‘分段治理’走向‘全域共治’,为助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卫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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