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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7-27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在新乡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金印、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崔卫新,秘书长王宗山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的议程共三项:1.听取审议关于接受谢振斌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2.听取审议关于召开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3.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2016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谢振斌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小平同志辞去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副市长职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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