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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对教育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发布时间:2017-07-29 丨 阅读次数:

  根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对政府部门《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要求,按照县人大2017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联合调研小组,于2017年7月中旬对教育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重点检查、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教育部门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教育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诸多问题,建议教育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法》的宣传力度;加快教育项目申报及验收进度,避免因项目工程进度验收缓慢而造成财政资金支出缓慢或者留滞;县财政部门应将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挪用金额滞留资金现象发生。

                          (郑鹏武   齐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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