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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丨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更好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安排,开展2018年度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各级人大工作实际,突出主题、突出重点,落实、落细、落深,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广泛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要围绕服务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人大各项职权行使,重点就促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升三区一群建设水平,深入调研,推进相关工作。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人大职能优势,重点就督促和支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进群众福祉。要围绕改进地方人大工作,重点就推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工作实现新的提升,切实发挥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作用等,进行调研,推动和保证人大工作更加深入、更加有效。

二、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具体承办。

1.参评对象。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成果。同时,热诚欢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2.申报办法。各县(市、区)参评成果的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调研室统一负责,经初审后申报。

3.评选表彰。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由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对于获奖成果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表彰。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可以是集体或个人调查研究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8000字。各类立法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学习体会文章等不纳入评选范围。

2.申报成果须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申报成果未发表或获奖的,须已转化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或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凡不宜公开发表的材料和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

3.申报成果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须在2018111130期间。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1811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2018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2.2018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3.调研报告一式8份(格式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范字体、字号、行距等)。

4.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牢牢把握参评作品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把握政治性、突出时代性、体现针对性。

2.参评调研报告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格式规范、表述严谨。不得将常委会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调研报告直接作为成果申报,不要将理论研究型文章作为调研成果申报。

3.申报调研成果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人,并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4.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调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人:刘婷婷 3699613   13937372608

电子邮箱:xxrd2005@163.com

 

附件:1.2018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

2.2018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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