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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贯彻落实《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8-28 丨 阅读次数:

8月25日,平原示范区召开《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会议。区管委会副主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赵延海、区安监局局长周文锋、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朱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梁宇、大队长许广宇出席会议,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同志、各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共计1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周文锋同志主持。

 

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梁宇传达了市人大《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发布会精神,并就《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公安分局副局长朱光宣读《平原示范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方案》;消防救援大队长许广宇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区、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准确地进行宣传,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使《条例》的精神能够为广大群众所理解、所接受。二要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区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导、行业主管的主体责任,对照《条例》的规定,拿出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方案和意见,依法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三要切实开展全区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网格化清查整治,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进行挂牌督办,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

示范区管委会印发《条例》读本1000册,人大联络处印制《条例》公告200份在会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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