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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2-15 丨 阅读次数:

 2月10日上午,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副主任何余前、朱彬,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中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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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共五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报告;二是接受韩开钊、邢宏伟两位同志辞去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三是补选延津县出席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是接受杜亚东同志辞去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五是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彬主持会议

县司法局局长吕毅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草案)的说明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茂宽宣读“八五”普法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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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接受了韩开钊、邢宏伟2名同志辞去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接受了杜亚东同志辞去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宣读《关于补选柴昀等3名同志为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会议以投票选举的方式,补选柴昀、路勇、罗晓宏3名同志为延津县出席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宣读《关于提请韩中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中耀的提请,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韩中原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裴中民同志为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翟跃强同志为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聚群同志的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讲话,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带头聚焦主责主业和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牢记为民宗旨,厚植为民情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谋划工作、落实工作都从群众的立场出发。要尽快吃透县情,迅速融入角色、熟悉岗位,聚焦经济发展、民生领域等短板弱项,经常深入乡镇街道和基层一线察民情、听民意、汇民智,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服务人民。 

三、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要忠于宪法和法律,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转化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虚心听取人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议案。

四、树牢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要坚持并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政治底线、纪律底线、工作底线,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自制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严于修身律己,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政,长存敬畏之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兢兢业业履职,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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