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市人大代表

新乡市人大代表董国强 开展普法宣讲 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2-12-05 丨 阅读次数: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微信图片_20221205145113

12月4日上午,新乡市人大代表、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国强前往红旗区洪门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进行普法座谈和宪法宣讲。座谈会上,董国强对现行宪法的5次修改历程及重要修改内容进行介绍。他说,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保持根本性、权威性、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从而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随后,董国强到洪门镇刘景屯村进行宪法宣讲。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董国强向村干部群众介绍了宪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制度、家庭承包经营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并对村干部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微信图片_20221205145124

当天上午,董国强向洪门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刘景屯村村委会、新乡市护神特种织物有限公司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计200余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董国强表示,通过宪法宣传,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引导公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形成法治风尚,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一名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凌波  陈漫漫)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