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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保明辞去职务的决定发布时间:2025-02-18 丨 阅读次数:
(2025年2月17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保明辞去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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