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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水汤汤·法镜照河——第三方评估专家眼中的卫河治理长卷发布时间:2025-08-28 丨 阅读次数:
董传举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2025年4月,当接到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作为第三方评估专家组成员参加《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时,我正在给同学们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门课的“现场检查制度”。面对如此好的一次“理论”“实践”共奏和鸣的机会,我立即应允下来。随后,作为一名高校法学教师,我以第三方评估专家身份全程参与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典随水镌:地方性法规与流动河流的共笔 开展工作以来,我深切感受到这场执法检查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检查—表态—整改”三部曲,而是一次把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适用、人大代表监督以及专家群众参与纳入同一时空的复合型法治实验。本次执法检查的评估对象非常全面,涵盖新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沿河8个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县两级司法机关。本次执法检查的评估路径非常科学,不仅分别面向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针对性设计了三套不同问卷,还通过12345热线工单梳理统计涉及到的问题,并采用了“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本次执法检查的评估方法非常客观,运用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数据开展分析工作,通过汇总、梳理、提炼、归纳相关资料和信息,运用相关基础理论,形成客观评估结果。正是这种同一时空的不同叠合,使本次执法检查超越了单一层面的检查工作,而成为一次对地方性法规适用的全景透视:市人大常委会以法定职责为轴,行政司法机关以法律适用为骨,第三方评估专家组以法律审视为尺,人大代表和沿岸群众以公共叙事为注,多元主体在同一河段上共同演绎了“立法—实施—评估—反馈”的闭环之舞。 衡鉴立中:第三方之尺与公权力之度的衡平 本次执法检查组委托新乡市委党校、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成立专家组开展第三方评估,这是新乡市首次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本次评估工作中,第三方评估专家的价值不再局限于“出具一份独立报告”的传统角色,而是通过中立身份,以技术理性过滤部门利益,保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客观性,从源头上提升人大监督的公信力。另外,借助科学的调查分析方法,第三方专家将抽象复杂的数据转化为简单明了的显性指标,解决了传统检查“看得见现象、摸不清本质”的短板。此外,评估报告不仅进行了成效分析,更是诊断了突出问题,最后还提出了优化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后续修法、预算调整、人事问责提供了可直接落地的决策依据,实现了“监督—完善—再监督”的闭环。 法随川远:一部流动法典的永续回声 本次执法检查以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将“立法—实施—评估—反馈”完整嵌入一次法定监督程序,为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如何打通“纸面条文”与“河流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本次执法检查全过程以数据留痕、证据固化、程序可诉、客观科学为标准,推动流域治理从行政主导、运动式整治迈向规则之治、数字之治、责任之治,为流域同类执法检查提供了“新乡经验”。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统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专家与公众,形成“法定监督+专业评估+社会监督”的三维结构,既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又回应了环境治理对科技、资本与专业知识的多重要求。对我而言,这次经历尤其珍贵:当法学院教师走出书斋,以独立且嵌入的姿态进入人大执法检查现场,河流便不再是地理学意义上的水系,而成为一部可由规范、程序与公共理性共同书写的流动法律;而这部法律的每一页翻动的声音,最终都会回响在下一届学生课堂上的案件讨论、下一部流域立法的条文以及下一次执法检查的风声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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