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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重新定义重大事项发布时间:2016-02-18 丨 阅读次数: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具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可谓是“一言九鼎”。那么什么事能摆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成为“重大事项”呢?记者12月4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对原《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改,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之事,明确列入“重大事项”的范围。 关心群众切身利益,就是把群众冷暖记心上。具体来说,哪些问题可能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的讨论、决定范围呢?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物价、就业、医保、养老、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可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将作出决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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