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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2月26日在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晓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为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市检察院和辉县市院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市检察院再次荣获“全省检察业务工作先进市分院”,并成功实现位次前移。
一、更加注重服务新乡大局,在主动融入中彰显检察价值
检察事业要发展,党和人民是靠山。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努力与新乡发展合拍共振,彰显检察工作“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价值追求。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想什么、人民盼什么、社会要什么”来开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忘新乡人民这个最大的根本,任何时候都不忘新乡发展这个最大的实际。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新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司法环境。重点围绕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全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预防调查,形成7000余字的专题报告,省院《领导参阅》全文刊发,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组织开展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4案95人,确保惠农政策不走样,惠农资金不落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依法批捕111人,提起公诉182人。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233人。
着力助推企业发展。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服务发展首先是服务企业。市检察院要求,吃皇粮不忘种田人、花财政不忘纳税人,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防止执法办案对企业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服务措施上,坚持以服务企业发展“3456”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以服务的“快反应”跟进企业发展的“快速度”,助推我市企业不断提升创造力、竞争力。在执法办案中,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从法律上讲是与非,又从政治上讲利与弊,本着宽容探索、保护改革、支持创新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案件严办快办,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案件慎办缓办,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给企业家带来伤害。
倾力保障民生民利。为人民谋利、让人民满意,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遵循和追求。我们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组织开展“查办危害民生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13案19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牵头开展依法整治污染企业“秋风行动”,取缔各类污染企业325家,监督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1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人;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五进”活动,受教育人数超过20万人次,市委、省院高度肯定,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二、更加注重维护安全稳定,在守土尽责中护佑百姓平安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平安是人民幸福的保障。我们始终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78人,提起公诉4962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人民对平安综治的期盼在哪里,检察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依法打击非法上访、缠访闹访行为,共批准逮捕44人,提起公诉37人。
坚持宽严相济增进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凸显人文关怀,体现法律温情。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不批准逮捕777人,不起诉79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落实帮教等感化挽救措施,建立了“全省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在省院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关注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把解决群众诉求抓在手中,创新检察长接待、点名接访、信访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27件,依法妥善办理上级交办案件50件。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办理救助案件88件,申请支付救助金91.25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更加注重惩防职务犯罪,在执法办案中推进反腐倡廉
惩治腐败,民心所向。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一起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贿犯罪145案217人,人数同比上升3.3%。其中大案12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内含地厅级干部2人。依法查处了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兴国、焦作市原副市长迟军、孟州市原市长刘文年、新乡市盐业局原局长廖峰、新乡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刘尽忠、新乡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原主任孙静文等一批重大案件。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小官大贪”,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169人。
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犯罪。渎职侵权犯罪被群众称为“不装腰包的腐败”,单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而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要远大于贪贿犯罪。我们持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办61案95人,人数同比上升6.7%。其中,查办懒政怠政涉嫌犯罪27案37人。及时介入长垣皇冠KTV重大火灾事故调查,依法查处渎职犯罪6人。
着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干部腐化堕落,家庭支离破碎,常常使我们在查案中痛心不已,也深感“惩办治标、预防治本”的重要性。我们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47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252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5件,进行案例分析44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25次。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39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综合分析情况报告》,得到市四大班子领导的批示和重视;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报告团,在市城建交通系统、市委办公室、新乡学院和五个县市巡回宣讲,受到广泛好评。
四、更加注重公正司法,在强化监督中增强司法公信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规范是公正的前提。我们注重在遵循司法规律中,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0人,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诉13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80件,监督执行活动30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机关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60件。审查逮捕罪犯又犯罪案件33件39人,审查起诉60件78人。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先进单位”。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在省、市人大组织的视察活动中受到充分肯定。
严防冤假错案。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冤假错案,对当事人和家属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一件冤假错案,伤害的也绝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而是至高无上的司法公信力。我们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做到执法行为不脱离群众、执法过程不伤害群众、执法结果不冤错群众。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5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33人、不起诉6人。
规范司法行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法律监督才有公信力。我们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开门整改,对排查出的17类71项司法不规范问题,分门别类在“晾晒台”进行曝光,把钉子钉在具体案件上,把板子打在责任人身上,动真格、见实效。坚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执法办案评议制度,以长效机制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在从严治检中树立良好形象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以“四项建设”为抓手,着力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去年两级院38个集体、21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院反渎职侵权局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用新理论武装头脑,理直气壮地用大道理教育干警。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上率下抓学习,开门纳谏找问题,上下联动促整改,全面排查出不严不实问题109条,列出整改内容95项,已经完成整改78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文化育检、以文化人,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检察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确立了“一个引领、一个要求、一个遵循、一个保障”的“四个一”工作思路:一个引领,就是以“崇法、守正、敬业、担当”的新乡检察精神为引领;一个要求,就是以“忠诚、干净、担当”为要求;一个遵循,就是以“人要精神、院要整洁、车要干净、事要办好”的基本行为规范为遵循;一个保障,就是以“工作就是责任、责任贵在落实、落实不能悬空”的工作基本要求为保障。成立新乡市检察官文联,高检院原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张耕出席会议,著名作家刘震云被聘为总顾问,促进了检察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班子和部门“每周一学”、检委会“每月一研”、全院“每月一课”制度,组织或承办检察业务培训25期,先后邀请8位知名专家教授来院授课,分类开展精品案件、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有效提升了一线干警的业务素质。全市26名检察人员被评为省市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能手,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文检鉴定、法医鉴定、司法警察三项比武竞赛中均获得第一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落实机制,坚持“周周讲纪律”、“亲情助廉”、廉政风险“月控季评”等做法,聚焦主体责任,抓牢监督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部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重操守”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每周一天常态督察,每季度一次专项督察,发现整改各类问题88项,立案调查并给予纪律处分5人,做到惩治自身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六、更加注重阳光司法,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工作水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真诚接受监督。监督是最宝贵的支持。我们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检察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依法接受制约。高度重视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认真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努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68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733件、重要案件信息240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千封书信问检风”“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检务公开平台,“新乡检察”微信微博发布信息总量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对肩负的使命从未懈怠,我们奋进的步伐从未停歇。这一年,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检察工作深深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先后20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也通过不同方式给予我们鼓励和鞭策,极大鼓舞了全市检察干警。这一年,我们不断深化对检察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丰富完善检察工作发展思路。确立了“抓队伍、促业务、转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提出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一流,创建新乡检察品牌”的“两争一创”工作目标,以此为引领,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这一年,我们大力营造“人人思发展、处处争先进、工作比创新”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站得住”的工作品牌。检察技术的“新乡模式”被高检院肯定;市院和卫辉、辉县、新乡县、原阳、延津、红旗六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院”;辉县院探索构建的预防检察建议规范送达机制,受到省院蔡宁检察长批示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广。
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时也是在座的代表、委员们,寄监督于支持之中、化批评于建议之中,百般呵护得来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1300余名干警,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做得不到位、不够好的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新乡改革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办法不够多、效果不够好。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还不够及时有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还不够到位有效。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些检察干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起来。四是仍有个别检察干警用权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端、形象不好。对此,我们将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6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加快改革发展步伐的提速之年,也是新乡检察事业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乡改革发展大局,以“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一流,创建新乡检察品牌”的“两争一创”目标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管理、提升素能”为主题,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新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力服务新乡发展。把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乡“十三五”规划,制定服务意见,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质效。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呵护青山碧水蓝天,厚植新乡山水优势。
二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保障群众权益。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期待,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办食品药品领域失职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不断推出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使服务群众更快捷,让群众监督更方便。
三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办案标准,健全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严防冤假错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受贿和滥权腐败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推动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刑罚执行、监管场所的监督,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职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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