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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5年12月31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一、《决定(草案)》的起草过程 二、《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决定(草案)》明确了加强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决定(草案)》明确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从提高规划水平、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增强运营管理效率等方面提出了需要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 (四)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决定(草案)》指出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动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加快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城市建设管理资金投入,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稳健运行。 (五)加强对本《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决定(草案)》指出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决定》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市、区两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保证本《决定》顺利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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