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代会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450名,第二次会议实有代表443名。
第二次会议以来,调出本市的代表9名,即卫辉市王惠民、牛天恩,辉县市尚鲁豫,新乡县崔章安,获嘉县赵海涛,延津县陈树文,红旗区杨宏志、李勇、解超;辞去代表职务的8名,即辉县市甘桂玲,原阳县段常庆、周庆民、徐子领、徐振波,封丘县朱光辉,卫滨区汪玉景,解放军张日亮;丧失行为能力的1名,即封丘县张树敏。以上18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逝世1名,即辉县市刘桂青。新补选18名代表,即辉县市焦爱萍、刘永先,新乡县卢伟、李跃远、王晓民,获嘉县杨中迅、张文慧,原阳县王保明、周传利,封丘县薄学斌、王献臣,红旗区丁庭选、罗士喜、许庭云、田忠东、刘军,解放军王华、黄建新。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1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补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新乡市十二届人大现在实有代表442名。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