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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30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3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依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现将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予以公布。

       一、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9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执行《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黄河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取2个至3个建议办理部门,听取和审议XX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5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整改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开展的专题询问(1项)对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2项)
   1.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组织的专题视察和调研(5项)
   1.视察南太行旅游景区基础服务设施和道路建设工作情况;
   2.视察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3.视察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4.视察《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5.对我市黄河滩区扶贫开发整体搬迁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六、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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