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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31 丨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焦锡武
                                                                                  (2016年3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总结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安排部署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下面,我就2015年建议办理情况做一简要回顾,并就做好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向大会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01件(含15件议案转为建议件),其中19件作为重点建议办理。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57件,占建议总数的60.7%。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5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27.4%。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24件,占建议总数的11.9%。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认真改进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在建议数量多、工作任务重、代表期望高的情况下,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许多建议和意见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相关法规政策、发展改革规划和部门具体工作中,对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去年办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更加明确。各承办单位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升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办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制度,办理更加规范。为办理好代表建议,各有关单位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使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更加密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能够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使建议得到统一、准确、完整答复,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代表满意度。四是多措并举,督办更加有力。为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加强监督;对代表建议进行专业分类,要求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对重点建议,除了作为主任接待日议题,更利用人大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联动机制,让媒体参与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明显实效。

    去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情况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议的解决率仍需要提高,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要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建议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二是个别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缺乏针对性,答复过于简单,政策解释多,强调客观原因多;三是建议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时,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答复意见有时不尽一致。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代表建议的提出和交办情况
  刚刚闭幕的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市人大代表提出了229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议案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和批办。其中,属于综合方面的25件,财政经济方面的29件,农林水方面的27件,城建交通环保方面的82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5件,民政公安司法方面的29件,其他方面的12件。其中19件作为重点建议办理。转交党委各部门办理7件,市人大常委会办理5件,市人民政府办理21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 3件。

    三、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建议办理工作的好作风、好传统,认真负责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把今年的代表建议办得更好、更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辜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这里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继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职尽责、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客观要求,也是代表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联系人民群众、对人民负责的内在要求,是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因此,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高度,从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从高度关注民生、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严格把握代表建议的办理期限。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规定,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因此,各单位在接到建议、批评和意见后要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在9月之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服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既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也要做好沟通协调、搞好服务。一是对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协助办理而主办单位又难以推动的建议,选工委要协调“一府两院”共同推动;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需要承办单位进一步与代表沟通的,以及一些工作委员会需要与代表一起调研的,选工委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具体来讲,将把重点建议分成三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件、工作委员会督办件、新闻媒体督办件。第一类作为主任接待代表日的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第二类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对口督办;第三类由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新闻媒体进行跟踪督办。目的在于以点带面,通过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和解决,从而带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逐年上升。除此之外,剩余的建议仍按照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进行分解,由各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力求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三是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就建议办理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报告。今年8月份,将根据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选择2到3个承办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就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做专项报告,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四是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府系统各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所有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

 (四)切实做好建议网上办理工作。网上办理是推动信息化进程,加强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是民主政治建设进步的具体表现,对树立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有重要的意义。网上办理对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我市的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并对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网上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上传到网上。

  同志们,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实效性都很强的工作,是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任务。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把代表建议办好,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新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幸福新乡及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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