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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上的讲话发布时间:2016-03-31 丨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焦锡武 一、2015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情况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议的解决率仍需要提高,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要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建议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二是个别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缺乏针对性,答复过于简单,政策解释多,强调客观原因多;三是建议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时,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答复意见有时不尽一致。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代表建议的提出和交办情况 三、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 (一)继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职尽责、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客观要求,也是代表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联系人民群众、对人民负责的内在要求,是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因此,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高度,从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从高度关注民生、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严格把握代表建议的办理期限。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规定,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因此,各单位在接到建议、批评和意见后要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在9月之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服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既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也要做好沟通协调、搞好服务。一是对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协助办理而主办单位又难以推动的建议,选工委要协调“一府两院”共同推动;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需要承办单位进一步与代表沟通的,以及一些工作委员会需要与代表一起调研的,选工委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具体来讲,将把重点建议分成三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件、工作委员会督办件、新闻媒体督办件。第一类作为主任接待代表日的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第二类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对口督办;第三类由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新闻媒体进行跟踪督办。目的在于以点带面,通过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和解决,从而带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逐年上升。除此之外,剩余的建议仍按照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进行分解,由各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力求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三是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就建议办理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报告。今年8月份,将根据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选择2到3个承办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就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做专项报告,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四是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府系统各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所有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 (四)切实做好建议网上办理工作。网上办理是推动信息化进程,加强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是民主政治建设进步的具体表现,对树立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有重要的意义。网上办理对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我市的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并对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网上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上传到网上。 同志们,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实效性都很强的工作,是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任务。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把代表建议办好,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新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幸福新乡及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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