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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庆在市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31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3月29日)
                                                                                             舒  庆

  

    同志们: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对人大工作一贯高度重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刚才,4位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谈了对人大工作的认识、感悟和体会,讲得都很好,大家要互相学习借鉴。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始终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优化人大工作环境,有力地支持和保证了人大依法履职。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党委决策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特别是针对我市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接郑州航空港、谋划“十三五”规划等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聚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生态建设、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执法检查;创新人大代表活动方式,建立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市委对人大工作是满意的,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特向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广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人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县(市、区)人大机构不健全,专门人才不足,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有的地方人大代表结构不够合理,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较少;有的县(市、区)特别是一些乡镇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充分,履职实效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和人大的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去年底,省委又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立足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创我省县乡人大工作新局面作出安排部署。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我市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出台了《中共新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只有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更好地把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与执行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才能更好地保证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的重大职权,是任何其他地方国家机关所不能替代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市的前提条件;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基本途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依法治市的重要保障。人大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市战略能否顺利推进。我们只有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确保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在实践中统一起来,确保宪法和法律规定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今后5年党和国家各项任务,归结起来就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年来,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调结构、稳增长、保态势任务艰巨,城镇化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民生环保领域短板突出、扶贫脱贫任务重等瓶颈制约依然存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势,就是动员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身份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可以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我市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大不是休闲养老机构,不是“二线”单位,而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人大机关和广大人大代表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找准角色定位,把握工作规律,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把握原则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要始终牢记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在于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依法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制度依托。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只有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从制度上保证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促使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人大代表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新乡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二)要提高立法水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既是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的重要标志,更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对我们来讲,这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提前谋划安排,组织开展调研,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重点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授权范围,开展立法探索和实践。要把立法的过程作为提升各方面法律意识的过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融会贯通,在法律精神下勇于创新,使地方立法既贯彻上级精神和上位法要求,又符合我市实际,务实管用、易于操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开展工作、将法律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明晰监督重点。注重问题导向,善于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中心任务,聚焦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工作中的薄弱点开展监督,重点对规范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决算、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监督,用问题引导监督,让监督提升工作。今年还要重点围绕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监督,坚决遏制怠政懒政、为官不为现象。要把握监督尺度。既强化担当意识,对纳入法定监督范围的事项,理直气壮地开展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真正触及矛盾、敢于亮剑,在推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又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寓支持和服务于监督之中,实现“真监督”、“真支持”。要改进监督方式。针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加快实现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的转变。要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加强跟踪调研、跟踪督办,力戒走过场、走形式。各级“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杜绝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的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这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和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要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认真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

(五)要做好选举任免工作。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今年下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全面展开,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县乡党委的领导责任、人大的组织责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县乡党委要把人大代表选举作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依法行使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加强人选考察审查工作,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优化代表整体结构。县乡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代表选举风清气正。县乡人大要依法负责地做好代表选举组织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事选举任免工作直接影响“一府两院”的工作成效,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起来,各级党委要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人大选举、表决结果;各级人大要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六)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联系人民,代表人民,发挥好代表作用,是人大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要强化代表履职意识。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担当、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开展代表任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不负人民重托。要强化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健全代表述职制度,逐步探索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书面履职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激发代表履职动力。要密切代表“双联系”。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完善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成为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履职尽责创造更好条件。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强化办理的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七)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各级人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为依法依规科学履职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人大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党的领导,为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要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制度意识,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提出任务和要求,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和部署。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善于通过人大党组实施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坚持“每届党委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党委专题会研究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党委常委会议”等做法,邀请人大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等负责同志参加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人大更加及时地了解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党委意图。

 (二)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支持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充分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责成各级党政部门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拓宽人大代表的知情督政渠道,为他们联系群众、履行职责搭建平台。

  (三)要为人大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各级人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要建立完善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机制。要规范市县两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工作需要。要加强乡镇人大基本建设,弥补人员不足、基础薄弱的“短板”。要加大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四个新乡”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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