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创新 履职有为 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发布时间:2016-04-07 丨 阅读次数:
红旗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3月)
近年来,红旗区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探索和实践依法履职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努力提升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水平。
一、不断增强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政治优势。
(一)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自觉维护区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区委的决议、决定,做到与区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积极推动区委重大决策的落实。
(二)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履行职责和参与中心工作并重,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区人大各位主任自觉服从区委的安排,按照县级领导分工,积极参与区里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两改”、“双创”等多项中心工作,具体分包21个项目和专项工作,担任首席服务官、项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政治局势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区委的认可。
(三)努力提高干部任免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办法》,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对区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任免程序,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实现了党委满意与人民满意的有机结合。
二、注重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区人大常委会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推动落实”的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各种法定形式,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
(一)关注发展,突出重点监督。常委会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把推进经济建设作为履职的首要任务。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将新东产业集聚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关乎红旗区发展的工作作为监督重点,连续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推动红旗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注民生,突出热点监督。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促进社会和谐当作大事来抓。先后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教育均衡发展、环保治理、城市管理等工作报告,每年都会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或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去年专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存在的市区占道经营和脏乱差难点问题,常委会在组成调研组进行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10余条意见和建议。并就此后整改情况再次听取政府汇报,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注重实效,强化法律监督。常委会积极配合省、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先后对我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教育法、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为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和实效。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切实改进监督方式,依法按照程序办事。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一府两院”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议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区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依法实施监督,又注重帮助和支持,做到了监督中体现支持,支持中实施监督,建立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五)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履职。常委会对近年来制定实施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20余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编印了制度汇编,实现了人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三、完善服务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主线,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工作思路以及创新代表工作形式等方面不断努力,使代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严把“入口”,打好基础。常委会在人大代表的推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民主和结构关、法定程序关”等入口,严格遵守和认真落实选举法和上级党委、人大有关规定。确保推荐出符合法律、顺应民意、富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代表候选人,从而使选举工作进展顺利,为今后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培训,强体固本。常委会把提升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好抓实。完善培训制度,提高培训效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代表的学习、培训考核等制度。
(三)健全组织,规范活动阵地。红旗区辖三个乡镇、五个街道办事处(关堤乡行政管辖属于高新区),常住人口约50万人。现有驻区市十二届人大代表46名,区十三届人大代表192名。区人大常委会为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活动质量,在全区共建立高标准市级代表活动室3个、区级代表活动室7个,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了平台,较好的促进了代表工作扎实、有效的展开。
(四)健全制度,确保代表履职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制度,近年来,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市、区两级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为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区人大常委会在3个市级人大代表活动室为46名市人大代表建立了代表工作履职档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代表中心组也相应为区级人大代表建立了履职档案。
(五)认真组织,增强代表活动质量和效果。一是定计划,确保代表活动落实。代表联组每年的集中活动一般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天。二是抓重点,选好代表活动主题。各代表小组围绕影响经济文化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精心选题,重点视察,形成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300余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红旗区人大工作能够创新和发展,得益于市委、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得益于“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的增强和对人大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在市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下,凝聚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步伐,扎实工作,为加快幸福红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