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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锡武在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时间:2016-11-25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11月24日)

同志们:

经市委同意,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对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就做好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保障。

自1979年以来,我市依法进行了14次乡级人大选举和13次县级人大选举,实践中大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是做好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条件。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换届选举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发生的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特别是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发生,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更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任务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宪法和法律规定上来,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舆论上做好充分准备,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导权、主动权,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下面,我结合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规定,就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重点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充分发挥选举工作机构的作用。为了保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稳定性,拟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委员。实际工作中,可以从不安排担任人大代表的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提名担任选举委员会委员。如果个别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选举委员会的,在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要注意挑选党性观念强、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的党员担任,农村一般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党员村民小组长担任。

(二)要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各地要继续贯彻城乡同比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县乡两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当选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因素,依法合理划分选区。为便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选区划分可采取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县乡两级选举共享选民登记信息,在同一个选举日分别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三)要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参选工作。我市流动人口数量比较多,其中绝大部分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流动人口在户籍地参加选举但不能返回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主持选举的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工作中不能怕麻烦,要从开具证明、确认资格、委托投票等各个方面,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和实现好他们的选举权利。

(四)要提升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要把好代表候选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65%,企业经营者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以内;要有一定数量的新社会组织代表;为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提名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人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超过7人,政府组成部门不超过5人;提名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人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超过5人。人大代表一般不与同级政协委员作交叉安排。要认真核实、合理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防止代表身份失真失实或者变化身份规避审查。

(五)要精心安排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活动。选举委员会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广泛听取选民意见。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应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组织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不仅仅是应选民的要求去做,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去做。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需要注意的是,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应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不能搞个人竞选那一套,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纠正各种不合法的参选活动。

(六)要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组织好选民投票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选举法规定了三种组织选民投票的方式:一是设立投票站,二是召开选举大会,三是使用流动票箱。其中,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各地应当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选区,主要是单位,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需要强调的是,流动票箱由于其具有流动性的特点,监管难度比较大,在选举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监管:一是流动票箱只能作为选民投票的一种辅助形式,不能作为主要形式。二是流动票箱应当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使用和监管;三是流动票箱的选票要和投票站、选举大会的选票同时开箱,一并计票;四是对在选举日不能到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参加投票,需要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其家属或者亲友应事先告知,由选举委员会作出相应安排。

(七)要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对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对反映当选代表的举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并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者当选无效的意见。

(八)要确保大会选举顺利进行。组织好大会选举,保证换届人事安排的顺利实现,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充分发挥大会临时党组织作用,教育引导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制定符合法律规定、便于操作、有利于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选举办法。要认真做好候选人建议名单说明工作,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要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选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九)要注意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公民参加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这为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基层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互相勾结,干扰破坏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要坚决贯彻执行选举法的规定,对于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培训及资助的人,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候选人名单的,要坚决从名单上拿下来;已经当选的,要宣布其当选无效。

(十)要认真做好选举结果统计上报和总结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注意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报表、数据的统计、报送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总结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要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协作配合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重要问题,部署指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责任,指导和监督各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党委人事安排。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协调配合,经市委研究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工委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17个部门组成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建议,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和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汇报。要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这个平台的作用,及时把握换届选举的工作动态,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条块结合、加强指导。

(三)要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学习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心存敬畏,筑牢思想防线、法纪红线和行为底线。要坚持从严监督,深入到干部群众中去,深入到代表团和代表中去,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受理举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果断查处、坚决纠正,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决不能让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蔓延,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庭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各级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工作机构要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加强督导督查,确保选举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尽量往前赶,争取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方案应经县(市、区)党委审核批准,需要履行法律程序的还须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要制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选举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与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覆盖全市所有城镇乡村,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决胜全面小康,顺利实现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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