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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5-15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冀剀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四个新乡”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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