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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气象“一法一条例” 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01 丨 阅读次数:

5月2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旗的带领下,农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我市平原示范区、原阳县和卫辉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列》(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师寨镇高标准粮田气象科技示范园、原阳县气象局和卫辉市气象局实地查看了为农服务站、多功能气象站、信息服务站、业务平面、标准化人影炮站、基层台站建设情况,参观了原阳县气象科普馆。每到一处,检查组深入了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为农服务、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的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就贯彻实施气象法“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

        在原阳县,李红旗副主任听取了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贯彻实施气象“一法一条例”情况的详细汇报后,就我市近年来气象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气象“一法一条例” 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气象“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性。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贯彻气象“一法一条例” 发展气象事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严格落实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对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为农服务体系、基层台站建设等项目的财政投入。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预警先导、分类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市、县、乡三级防御指挥体系。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跟踪督办,有效推动气象“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和保障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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