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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9-04-18 丨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更好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开展2019年度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为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提供参谋服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调查研究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把握政治性、体现思想性、突出时代性、增强针对性。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就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城乡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发展繁荣等民生福祉问题,选准调研主题,确保调研工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学习借鉴,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问题,摸实情、出实招、重实效,充分发挥调研在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体现人大在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中的担当和作为。 二、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具体承办。 1、参评对象。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成果。同时,热诚欢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2、申报办法。各县(市、区)参评成果的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调研室统一负责,经初审后申报。 3、评选表彰。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由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对于获奖成果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表彰。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可以是集体或个人调查研究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8000字。各类立法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学习体会文章等不纳入评选范围。 2、申报成果须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申报成果未发表或获奖的,须已转化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或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凡不宜公开发表的材料和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 3、申报成果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2019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2、2019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3、调研报告一式8份(格式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范字体、字号、行距等)。 4、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牢牢把握参评作品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把握政治性、突出时代性、体现针对性。 2、参评调研报告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格式规范、表述严谨。不得将常委会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调研报告直接作为成果申报,不要将理论研究型文章作为调研成果申报。 3、申报调研成果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人,并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4、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调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联 系 人:刘婷婷 3699613 13937372608 电子邮箱:xxrd2005@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 2、2019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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